如果把法律思维置身于法治逻辑之中,那么,其特征主要包括:第一,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是根据法律进行思考。
中国法理学的知识建构离不开整体思维,但需引进体系的观念和形式逻辑的要素。虽然所有破坏法治的思维几乎都体现为思维过程中逻辑的中断,然而,正是逻辑思维的中断才为法律方法发挥作用提供了机会。
现在,人们已经接受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想,但在如何限权的问题上,更多的人都是在言说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西方法治机制。二是从政治学、社会学的视角诠释法理。施密特的思维方式有反民主的倾向,但是施密特的研究方法是可以借鉴的。法理思维之思维其实就是围绕假定而展开的活动。作者的基本看法是,两者具有较大面积的重合,但批判性思维是建构正确的判断,反省性思维是指出错误的判断,体系思维是找出恰当的思维。
目的是在个案中实现法律及其所蕴涵的正义。研究法理思维的问题意识在于:以批判思维重新审视法律判断(命题),以反省思维纠偏庸俗辩证法,以体系思维矫正缺乏逻辑关联的整体思维。坚持党的领导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,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、命脉所在,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、幸福所系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因为不论我们怎么回答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,都会陷入两难困境。进入 李林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法治理论 依法治国 法治体系 法治实效 国际法治 。这主要包括:(1)实施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良法工程,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,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例如,在法治理论方面,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理论创新,发展符合中国实际、具有中国特色、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。
三、法治体系的时代向度 中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最根本的时代性,就是新时代的时代性。第一,以新时代提出的新问题作为法治创新研究导向。
在法治发展不平衡方面,主要表现为:一是在当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中,存在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等法治环节的发展不平衡,例如面对问题矛盾,一些地方还存在立法上放水、执法上放弃的现象。大数据开发了人类的第三只眼,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快速分析、处理、挖掘,可以让我们深入洞察充满未知的世界。中国走向世界,以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参与国际事务,必须善于运用法治。一方面,要坚持中国法治理论的民族性、原创性和中国特色,不忘本来、面向未来,复兴中华法系文明精髓要旨,弘扬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成功经验,体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最新成就。
其实西方有学者早已指出,全球化时代西方传统法律理论面临严峻挑战:主流英美法律理论传统上只关注两类法律秩序:国内法和国际法。当前,在国际法治理论研究方面,迫切需要加强和深化以下方面的研究:(1)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研究,以优化全球治理体系为宗旨推动创新国际法,以提高全球治理效率为目的强化遵从国际法,以实现全球治理价值为归宿公正适用国际法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,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另一方面要把法治实力(法治硬实力、法治软实力、法治巧实力、法治竞争力)建设,作为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要内容,纳入现代化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,成为现代化强国建成与否的重要衡量标准。
(4)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、依法行政的法理,关于司法权、司法体制、司法程序、司法裁判、公正司法制度的法理,关于全民守法和普法制度、法治文化建设制度体系的法理,关于依宪执政、依法执政、政法制度、监察体制的法理问题。要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,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、割裂开来。
因此,任何法治效能的实证研究,都应当主动而合理地指出该研究存在的局限和不足。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,相隔万里的人们不再老死不相往来。
(2)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的依法(依规)治权工程,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、制度治党相统一,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,用法律和制度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。因此,对中国法治进行实证研究和评估,应当秉持正确的态度和立场。(6)加强国际法学理论研究,善于提炼法治理论的标识性、标志性概念,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法治新概念、新范畴、新表述,积极参与和推进世界法治理论、法治观念和法治话语的创新发展。法治理论必须更加关注对其各个零部件之间的相互兼容、彼此匹配、优化协同等整体性问题展开研究,更加强化对其协同性、系统性和有效性进行深入研究,用全新的法治系统理论为引领和支撑,促进国家法治在整体上实现最优组合、发挥最佳效能,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总体进程。(4)马克思主义法学(法治)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,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法理问题。面向中国实际、了解中国实践、推进中国实证,是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前提,是法治能够产生最大效能的重要保障。
(4)围绕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和区域法治的问题,开展相关经贸投资法律制度研究,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,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贸易和投资争端,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,营造稳定公平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是人民当家作主,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、治理社会、配置资源、保障人权、驯化权力的良法善治。
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。是政党之治、政策之治、领导之治(坚持党的政治领导、组织领导、思想领导)、策略之治(坚持和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)、意识形态之治、道路引领、方向把握、立场确定、方式选择等等。
四是在深化法治改革中,存在司法改革、法治政府建设、立法发展、依法执政、法治监察等领域的推进不平衡。推进新时代法治理论创新发展,就是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、法治理论、法治体系、法治文化四位一体的理论、制度、体系和实践问题,推进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。
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,必须要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清醒的政治意识,把握政治中国的政理向度,思考法律中的政策问题,关注法治中的政治问题,研究法学中的政治学问题,融合法治理论与实践中的法理和政理,推动政治的法治化运行,实现法治的政治化引领,确保政治与法治的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,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,在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,吸收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,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。(5)实施党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政治工程,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,确保党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,推进依规治党、制度治党。第七,加强对良法善治的法理研究。
(2)关于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和国家宪法宪制的法理,如中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法理,关于中国基本经济制度、基本社会制度、基本文化制度、一国两制的法理,关于中国民主选举制度、人权保障制度、立法体制、法律体系的法理问题。这是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。
立场中立,既是实证法治效能研究的基本方法内涵,也是研究者的基本职业伦理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,时代和实践是法治问题的出题者,法学研究和法治理论是回应法治问题的答题者,时代和实践的内在动力不断推动法治理论与时俱进、创新发展。
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、道路自信、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,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,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过程。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,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,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、推动者、引领者。
发展和创新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,坚持政治中国的政理向度,应当处理好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律(法治)观与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(法治理论)中国化的关系。实证强则法学强,法学强则法治强。在当下中国法治实践中,某个地方、区域、领域或者单位的法治状况,往往与它们的政绩密切相关,法治工程往往成为它们的政绩工程。法治三新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、发展道路、工作布局、重点任务,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,必须长期坚持、不断丰富发展。
建设法治中国,是中国人民对自由平等、民主法治、人权尊严、公平正义、安全秩序、平安幸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。在这个前提下,应当正确区分法治理论研究中的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,不要把一般的学术问题当成政治问题,也不要把政治问题当作一般的学术问题,既反对打着学术研究旗号从事违背学术道德、违反宪法法律的假学术行为,也反对把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混淆起来、用解决政治问题的办法对待学术问题的简单化做法。
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,不仅要立足中国的法治国情和实际,而且要参与和推动国际法治建设,影响和促进国际法治理论发展。这主要包括:(1)新时代中国法治与人类法治文明、西方法学理论、国际法治理论、全球化法治进程、中华法系文明的法理关系。
(8)实施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统领工程,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职能,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,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。(5)关于执政党遵循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,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,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以及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、制度治党等方面的法理问题。